風雨的九月在經歷過三個颱風之後,終於結束了。
南部還是熾熱的天氣,北部已經進入陣陣涼意的秋天,
打開書房的窗戶,感受一下涼意,好讓自己的火氣消一下!

28號薔蜜颱風,
工時:16個小時整,飛時:9小時19分。
我很生氣!

航空公司有一個單位叫做聯管,其主要的工作就是聯合管制、管理所有的航機簽放管制、裝載、災害應變等等……,飛機一旦遇到任何的狀況,依照規定組員一定得先跟聯管處聯絡,跟他們報告飛機發生了什麼問題、狀況,組員已經做了些什麼處置, 然後詢問他們後續該如何處置的指示,但實務上的經驗,一旦有任何狀況發生,他們一定不會有任何指示,逼急了,他們就會跟你說:「由P. I. C(Pilot in command機長)自行決定。」因為他們不想擔負責任。

第一個颱風辛樂克來時,航班沒有取消,所有的組員將士用命地在狂風暴雨中,將每一個航班都按時地起飛、落地。

接著哈格比又來,大家一樣悶著頭地飛。

接連兩次的颱風經驗,薔蜜颱風來了,大概讓聯管的人高興的以為這次又可以如法泡製,但結果是踢到了鐵板。

28號下午在日本落地後,一拿到飛航資料,看預報天氣,台北跟高雄的天氣都低於落地標準,根本無法落地,可是聯管沒有說取消,你就得照常飛,因為規定P.I.C沒有資格取消航班,那是聯管的權利。

接近台北空域,聽到我們家的飛機,還是一架架地起飛出來,完全沒有取消的意思,在空中聽到自己機隊的班號,我們馬上就換到我們機隊專用的打招呼的波道(T.O.B盒子頂),跟我們機隊同事打招呼,還彼此打趣說,晚上一起轉降香港,去飲茶、吃大閘蟹。

到了高雄外海,天氣時好時壞,但就是差了一點點,一直沒有到達我們法定落地的標準,還是無法進場落地,只能在KIZIN跟FORKY的上空一萬呎待命,跟KHH航務室聯絡,請他們轉告聯管我們的狀況,請問聯管有何指示,果然給了我了一句:「P.I.C自行決定。」就這麼轉了50分鐘,已經到了最低轉降油量,只好宣告我們要轉降去香港。(註一)

前往香港的路上真是好熱閙,因為無線電中傳來一堆我們家轉降的飛機在呼叫香港航管。進場過程中下到了3000呎,航管忽然問我們接不接受07R進場(香港客機通常落07L跑道,貨機落07R跑道。)說這樣我們落地後比較方便?為什麼方便?老實說,我們不知道!但航管這麼說,一定有他的道理,我們就接受了,落地後才知道我們一票轉降飛機都被安排在外機坪,而我們這架則被安排到貨機坪停靠。

才一轉進貨機坪,就看到我們機隊另一架飛機已經停在C3, 而我們則停在C1, 停好飛機後,狀況就來了,因為同時間太多飛機轉降,香港地勤作業根本人手不夠,關完發動機約過了7、8分鐘,才有地勤人員把登機梯靠上來,但是客人還不能下飛機,因為不知是不是馬上就加油回頭?或是住下來?而且也沒有轉運的車輛,過了許久來了幾位運務人員,負責我們這兩架飛機。用無線電詢問香港的航務室,可是他們的無線電實在是有問題,我們根本聽不到他說什麼?其它轉降來飛機跟我們一樣試圖聯絡他們,一樣是無法構聯。

C3的J 教官用公司的波道跟我聯絡,問我們知不知道後續狀況?我說我也不知道!沒一會兒,所有的轉降來教官們開始用這個波道開始問後續要怎麼做?可是沒有人知道,接著 “李老大”出聲了,要大家稍安勿譟,聽聯管的處置!(接下來我們就換到盒子頂討論後續怎麼飛、或是晚上要去香港那裡吃宵夜啦。)

一等就是二個小時,飛機上的客人早就開始鼓譟不安,無線電傳來各機的教官報告 ”戰況”……有客人要拆飛機了……有人說要跟 利委 連絡告我們……有人要照相、錄影給 數字週刊、水果日報……,還有教官說:他們的座艙長說她受不了了,她已經沒辦法應付客人了……可是聯管還是沒有給什麼”指示”,而且沒有任何點心可供客人享用,因為地勤根本忙不過來,二個小時前我們就已經請運務人員通知送點心、送餐上飛機,可是沒下文……。油車也是不見蹤影,因為飛行計劃都還沒有送來。

超時的問題早就開始產生了,李老大的座機空軍一號要大家跟他回報最晚的起飛時間,……工時、飛時會超過的自行決定航班任務結束!……也有教官打電話回台北問聯管到底後續如何處置?---------請P.I.C自行決定-------------。可是 P.I.C不是沒有權利取消航班嗎?無線電中有教官就說國泰下午的航班老早就取消了,客人還問為什麼其它航空公司都取消了,你們還飛?(因為你們要坐啦!)(聯管既然不知什麼時候取消航班,你們就參考其它公司好嗎?不要每次一有颱風,全世界都取消航班了,我們家還在收客人,然後最後說取消,不但損失了一大筆錢,吃力不討好還會被客人罵到臭頭。)

預報天氣,台北、高雄晚上11點以前,天氣都不符合落地標準,如果起飛後,到了目的地機場又不能落,再轉降回香港,鐵定超時,你要不要走呢?當然得走!於是還在時限內的教官們都開始提著鋼盔往回家的路上衝啊!

經過在香港地面三個多小時的等待,我們終於又回到了天上,可是同樣的狀況又發生了,天氣低於落地標準,我們又再一次飛到FORKY上空待命,而我又得再一次跟客人廣播說明我們目前的狀況,(有史以來廣播超多次的一天飛行),
不過這次比上一次好的是台北已經進入的颱風眼,所以風速整個降了下來只剩下18浬的頂頭側風,如果不行落高雄,還可以轉降到台北。

航管報給我們的能見度一度降到800公尺(正常最低要2800公尺才符合標準),我心想落下去的希望大概真的不大了,一旦轉降到台北,客人真的要暴動了。
其實我那時真的超想跟客人們廣播說:「各位貴賓們的運氣真是好,花一樣的錢,可以坐兩趟飛機不加價,各位既然不怕死要在颱風天搭飛機,就應該有心理準備飛機無法降落而轉降到其它的機場,航空公司沒有拿槍逼你們上飛機,是你們自願搭乘飛機的,所以請你們不要在閙些什麼東東了…… 。」真的這樣廣播,不知下飛機時,會不會給客人們打死?(註二)

待命了二十幾分鐘後,雖然油還很多(帶了一小時半的待命油量),可是我算了一下,再不轉降就會超時違規,就跟高雄進場台、航務室說我們要求轉降台北。重新爬高快到了一萬九千英呎,高雄進場台忽然說高雄能見度提昇到3000公尺,……然後我們就一個鷂子翻身180度回頭回風狂雨大的高雄落地了。


這一次飛行地停香港時有跟J教官、小胖討論到下面兩個問題:

一. F.O.M3.4.3.2說夜間飛行,不能延長兩個小時工時,但3.4.3.3又說轉降可以增加兩個小時工時。那麼轉降後如果是在夜間起飛,這兩個小時也可以加嗎?(3.4.3.3沒提到夜間不能加這兩小時),但轉降時你的疲勞指數一定比航機延遲更累,如果還能加這兩小時,合不合宜?

二. SINGLE CREW 最大飛時為10小時,轉降後在"地上"已知目的地機場的天氣低於落地標準,如果起飛後,又無法落在目的地機場,必須再次轉降而導致飛時超過10小時,算違規嗎?

註一:決定轉降前特別要了台北的天氣……風向020度、風速63浬、陣風82浬,哈哈!真是剌激喔!兩位友航的機師在123.45波道聊說:「這種天氣落的下去,回家一定開威士忌來喝。」後來又知道,桃園危樓塔台的航管教官們也破天荒地在那時撤離。

註二:颱風天航班沒有取消,但為了自身安全,因為天災可以跟旅行社、航空公司要求取消或延期,並取得全額退費,不給就找消保官。也許有人難得請好假可以出國玩一趟,取消了下一次不知什麼時候出國玩?但你不會想這次會成為你人生最後一次出國吧?颱風天我的工作時間長達16個小時,而我又沒有喝到蠻牛,你們就可以知道我的疲勞跟壓力指數有多高了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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